陈小敏 律师 - 资深合伙人

国际经济法硕士 (中国);比较法硕士 (美国);法学博士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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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敏律师1982年毕业于厦门大学哲学系, 获哲学学士学位; 1986年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获国际经济法硕士学位; 1989年毕业于美国宾州州立大学法学院,获比较法硕士学位; 1993年毕业于美国杨伯翰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陈律师拥有中国、纽约州、美国最高法院和美国国际法院律师执照。中国贸促会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和国际商会仲裁法庭案件仲裁员.

陈律师目前是德恒律师事务所全球合伙人和德恒美国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在留学美国之前,陈律师曾担任厦门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主任,并在厦门第二律师事务所兼职。从美国法学院毕业之后,陈律师曾在Woodbury & Kesler、McClellan, Ingersoll, Thompson & Horn, NuSkin International等美国律师事务所和公司法律部任实习律师和中国法律顾问.

陈律师在美国从事律师的十多年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代表过的公司包括:中国银行纽约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国泰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北美代表处、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进出口总公司、中建总公司、中建美国公司、中国长江建设发展公司、美国侨报、多维、美的美国公司、南都集团、远大美国公司、华润珠海电器公司、美国电器公司等等。他是国务院新闻办2000中国文化美国行大型文化活动的负责律师。他所领导的德恒美国律师事务所帮助众多的华资公司在美国资本市场公募和私募、兼并、建立公司和合资企业、申请知识产权,在美国投资、购买房地产、从事商业诉讼以及执行境外仲裁和判决. 陈小敏律师是美中律师协会的首任会长。他还担任美国众多华裔商会、专业协会和非营利机构的法律顾问.

陈律师目前是“美国法律通讯”主编之一。他共同编著的书籍包括《美国银行法》(2000年法律出版社),《国际金融法》(法学教材,1988年法律出版社),《台湾涉外经济法简介》(1989年鹭江出版社),《国际金融货币法》(1986年鹭江出版社)。他写的文章主要有: “Regulation of Foreign Banking in the PRC” (5 Butterworths J. of Int’l Banking and Financial L., 1990), “如何辨别合法直销和非法金字塔型制度(《国际贸易经济趋势》1994年第8期) , “论中国对外资银行的法律管制” (《世界经济研究》1987年第1期), “OEM 交易及其法律问题” (《美中律师协会论文集》(2002),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