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丽君律师 - 中国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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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律师于1989年获得中国律师执照. 她于1984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 获法学学士学位; 于1995年毕业于布鲁塞尔自由大学法学院, 获国际比较法硕士学位; 并于2007年毕业于美国乔治敦大学法学院, 获国际法硕士学位. 窦律师还曾应邀赴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 (2004年8月至2005年12月) 及纽约市的本杰明卡多佐法学院(2006年1月至2006年7月) 作为访问学者.

近年来, 窦律师专注与传媒, 电信, 知识产权以及互联网领域有关的法律研究及实务. 在2000至2004年期间, 她作为TOM互联网集团的首席法律顾问, 全面负责TOM集团的法律及政府事务. 她主管并参与TOM集团涉及法律的商务谈判, 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商业牌照的获得, 纠纷的解决以及与互联网相关的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及协调. 此外, 她还牵头中国互联网行业几大公司与国际版权协会的谈判, 并代表TOM集团与美国电影协会就版权进行谈判.

在1996至2000期间, 窦律师从其共同发起并担任合伙人的北京环中律师事务所转至北京陆通联合律师事务所执业. 在此期间, 她代理了多起涉及中外合资企业的协商, 谈判, 在各级法院的诉讼, 及在中国国际仲裁委员会进行的仲裁.

在1990至1994年期间, 窦律师在中国司法部高级律师培训中心担任讲师, 组织全国高级律师的培训工作. 她主要负责中国律师行业的相关对外合作, 参与中国律师制度的改革事宜. 同时, 她还在华联律师事务所从事兼职律师工作. 在1984至1990年期间, 她曾担任河南法学的编辑, 参与组织了河南省法学界的理论及实务研究工作, 并在该省第五律师事务所兼职.

除了她的学术成果和专业经验, 窦律师还曾担任中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工作委员会的委员, 参加了中国互联网行业相关的诸多立法和司法活动. 在2003年, 她参加了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中国中央电视台主办的 “2003年中国互联网发展论坛”, 是该法律论坛的主讲人之一. 在2004年她受中国互联网协会的邀请, 主持了名为“中国反垃圾邮件高级论坛”的法律论坛. 她于2005年11月在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就互联网法律问题进行客座讲座. 窦律师与他人合著了三本法律书籍, 即 “中国经济法理论与实务”, “全国法律顾问资格考试指南” 及 “中国与关贸总协定”.